
6月29日3時30分許,萬科生活廣場39號樓,有幾個年輕人正在躡手躡腳地從15樓往下搬東西。巡邏至此的物業公司值班班長張濤見此情景大吃一驚:“不好,有人入室盜竊!”
小區幾名保安緊急向39號樓集結,并報了警。
幾分鐘后,寶安公安分局天津路派出所副所長劉小云帶領民警趕到現場。但是,看到民警,幾個正搬東西的年輕人一點兒都不驚慌。他們問民警:“難道搬家也不讓搬?”
原來,他們是深圳佳豪鑫物流搬家公司的。在現場的原房主王先生說,他將自己在該小區的這套房子賣了,新房主急于搬進來,無奈他只能讓搬家公司加班搬家騰地方。
“搬家很正常,但應該先跟物業打聲招呼!”物業公司管理部部長周建偉得知此事后說,該小區有規定,搬家原則上要在白天進行,而且要向小區物業說明情況、登記出入物品。
“不贊成晚上搬家是擔心出現三種情況:擾民、盜竊、租房者欠房租不交半夜撤走。”周建偉說,“不怕虛驚一場,就怕出現萬一,業主們還是應該按規矩辦事兒。”